公司新闻

公司新闻

信息技术服务增值预缴(信息技术服务税收优惠)

发布于 2024-06-26

公司出租房屋或商铺取得的收入按哪些税种税率纳税?

1、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现代服务-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,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%,小规模纳税人按5%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,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,按照5%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。

2、公司出租商铺取得的租金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的规定,纳税人销售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服务、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,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。商铺出租属于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,因此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。

3、交地税)另外,还有房产税(原值7折的2%或租金12%)、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,有车交车船税等。(交地税)若企业属于商业或加工业,主要税种为增值税,按税务核定的办法征收:主税:按收入交3%的增值税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17%。

4、按租金收入缴12%房产税:如果月租金超过5000元的,还需要缴纳营业税5%,附加税费在0.5%左右,还有就是带征个人所得税2%左右。

5、如果是企业出租的话,一般会涉及增值税、附加税(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),房产税,印花税。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,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%;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,按照5%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。

6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,缴纳25%的企业所得税。(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: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%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。财产租赁所得,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,减除费用800元;4000元以上的,减除20%的费用,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
【会计答疑】常见问题

1、转账支票丢失有风险吗?支票丢失肯定是有一定的风险的,丢失了后马上挂失,核销丢失的那一张。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、可以开给公司,开给个人的话就拿着个人的身份证去银行进账,开给公司的话就拿着印鉴章去银行进账,开给个人的话是属于公转私,有一定的额度限制,每个银行的额度是不一样的。

2、A:213 B:221 C:209 D:217 正确答案:A。这题又搞不懂了,不应该是216减去多记的7了怎么变成加+7了?解从银行提取现金9万元,会计人员误记为6万元,就是说,企业记账扣多了(6-9)万元,那就得加回来。

3、银行贷款利息回单能做为税前扣除凭证?不可以。参考:总局2018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读现场实录: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。企业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。也就是,凡对方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,必须以发票作为扣除凭证。

建筑行业(一般纳税人)营改增后增值税按多少征收?

本题考查的是收入。营改增后,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按以下公式计算:工程造价=税前工程造价×(1+9%)。其中,9%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,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、材料费、施工机具使用费、企业管理费、利润和规费之和,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。

自营改增以来,建筑业增值税的基本税率设为11%。这个税率适用于大部分建筑服务的计税,除非符合特定的简易计税条件。

法律分析: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%。在减税降费方面,实施增值税改革,将制造业现行税率由16%降为13%,交通运输,建筑业由现行10%降为9%,确保6%税率不变。加大减税降费力度,增加支出。如果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,可以选择比较简单的计税方法。

建筑安装税率为11%,而3%的“征收率”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(连续12个月建筑安装服务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)。

建筑工程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一共是多少 建筑行业(一般纳税人)营改增后增值税按11%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,老项目可选择简易办法,依照3%的“征收率”计算交纳增值税。 建筑工程老项目,是指: 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。

四项服务加计扣除政策

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,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,再加成一定比例,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。法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三条 任何部门、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,税务机关不得执行,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。

增值税加计扣除优惠范围。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并非是针对所有适用6%税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允许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仅适用于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。

增值税加计扣除10%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允许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%,抵减应纳税额。举例:某企业2019年4月销项税额100万,可抵扣进项税额60万。

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%在税前摊销。